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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09-14 10:53  

        授予学位类别:专业硕士学位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土木水利(0859)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名称土木工程(085901)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具有所从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

(3)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领域研究方向

1. 绿色建筑材料与工程结构耐久性

2. 矿区环境岩土工程  

3. 城乡建筑结构设计与智能建造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五、培养方式

1.“1+1+1”培养方式

采取校内课程学习(1年)、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6个月)与校外实践研究(6个月)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建立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实践研究,其中实践研究不少于6个月。

2.“三推一”培养模式

研究生培养模式实行校内导师、高水平大学导师和行业专家导师共同培养的“三推一”模式,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由导师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学风教育、培养计划制定、联合培养、校外实践、学位论文指导等。入学2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学分要求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

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所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2.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公共课和跨学院的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教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学院自主开设。

课程学时和学分的对应关系为16学时计为 1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不超过1年,课程及学分设置表详见附件1。

七、实践环节

1.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1)按规定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环节按规定要求完成者计6学分;

(2)实践教学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的研究生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实践一般安排在第2学年进行,分段实践在1-2学年均可安排,实践地点一般选择固定的专业实践基地,也可联系相关专业实习单位;

(3)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进行专业实践,在实践计划进行期间,每3个月向导师汇报1次研究内容进展情况并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2.学术讲座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讲座是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必修环节,每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参加的学术讲座不少于5次或作学术报告至少1次,由院系活动组织者或导师负责记录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3.行业或产业考察调研

研究生在学期间由院系或导师组织行业或产业考察调研,考察调研结束后需提交调研报告,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八、学位论文环节

1.开题报告

一般应于第 3 学期末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及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研究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

2.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4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审核、实践环节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科研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导师评价和研究生个人总结,届时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3.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1)论文内容应属于土木工程领域。

2)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2)论文答辩

1)在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之前,培养单位必须对其课程修读、专业实践、学分完成情况及论文开题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论文答辩。论文通过预答辩、检测和评审之后,研究生方可参加答辩;

2)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审查。答辩委员会5-7人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且校外专家1人以上,行业导师1人。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榆林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研究生按规定在培养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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