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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04-23 18:47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 号)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 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龙

副组长:卜耀军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范围与条件

1、2023级在籍学生完成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公共素质选修课)不低于2.5;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旷考等现象;

3、申请转专业学生前后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类互转、文史类互转),专业录取批次相同或上一录取批次可申请转入下一录取批次专业;

4、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须在入学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提供近期诊断证明;

5、国际创意学院项目(ICC)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只能内部互转(体教ICC不能转)。

三、工作流程

1、2024年3月,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文件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二级学院进行各专业容量的核定工作。

2、申请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后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3、二级学院根据《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教务处复审后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和置换,如需补修课程,给出具体补修计划。

7、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8、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5日,核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容量;

2、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将申请表递交所在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2024年4月28日-30日,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2024年4月30日,各学院将遴选结果报送教务处复审;

5、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

6、公示结束,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向学生传达。

2、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在审核办理本项工作时要坚持政策传达到位、排名公开,审核程序透明的工作要求。

3、转专业工作须在主动接受学校纪委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

1、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2、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榆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可接收容量

备注

1

管理学院

会计学

2


2

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4


3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ICC)

4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


5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

1


6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7

建筑工程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8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1


9

能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


10

能源工程学院

物理学

1


11

能源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1


12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

9


13

生命科学学院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21


14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2


15

生命科学学院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22


16

生命科学学院

园林

21


17

生命科学学院

植物科学与技术

10


18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ICC)

13


19

生命科学学院

植物科学与技术(ICC)

11


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金融工程

2


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学

1


22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4

只能与社体专业互转

23

体育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只能与体教普招专业互转

24

外国语学院

翻译

1


25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21


26

文学院

新闻学(ICC)

3


27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28

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

2


29

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


3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1


31

政法学院

法学

7


32

政法学院

历史学

6


33

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

1


总计

195


说明: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班额容量、生师比、实验室条件、前置课程等多重因素考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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